深圳益田花园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 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 负责与学校行政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并代表职工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 围绕学校的经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六、 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努力在学校中营造“职工爱学校,学校爱职工”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七、 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 督促学校按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协助管好、用好经费,有条件时,再按比例上解。
九、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十、 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